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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三品

书籍:法律辞典

西汉时大儒董仲舒的人性观,其以此为理论依据论述了德刑关系。董仲舒认为人承天命,性有善恶,强调应用德去启发善性,用刑去威慑恶性。善恶二性,因人而异,分为三品。上品之人,生而性善,不须教化;中品之人,可能接受教化为善,亦可能不受教化而为恶;下品之人,即使教化也无法使其向善,须对之施以刑罚。君王应根据人品性的不同,施以不同的治理手段。对于大多数的中品性之人,应既用德教,使其向善,同时又用刑罚以防其趋恶;对于少数下品性之人,则应施以刑罚。董仲舒的“性三品”说是将孟子荀子韩非等人的人性观加以折衷调和而成,客观上有利于封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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