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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政

书籍:法律辞典
【生卒】:公元前259—前210

【介绍】:

战国末期秦国国君,秦王朝开国皇帝。自称为始皇帝,故又称“秦始皇”。因出生于赵国京城邯郸,故又称赵政。秦庄襄王之子。公元前247年,被立为秦国国君,时年仅13岁,吕不韦和太后宠信的宦官嫪毐专权用事。公元前238年亲政后,镇压嫪毐叛乱;次年,免去吕不韦相职,任用李斯为相,继续奉行自商鞅变法以来的法家政策;公元前211年统一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公元前210年病死于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西北)。其法律思想是:(1)“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秦始皇是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创立者。他认为诸侯混战的局面是裂土分封和法度不明造成的。接受李斯等人推行郡县制的意见,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确立了郡县制。(2)强调以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竭力奉行先秦法家学派“以法治国”的主张。史称他“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3)主张重刑主义,倡导废止仁义礼教,实行严刑重罚。(4)“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化专制政策。秦始皇要求法令统一,接受李斯建议,严禁私学,想学习的人只能以各级官吏为教师,教学内容只能是政府颁布的各项法律法令。秦始皇还颁布了《挟书律》,焚毁《》、《书》,不准人们私下学习、谈论其内容。一次坑杀方士、儒生460余人,造成了历史上有名的“坑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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