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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律

书籍:法律辞典

南朝永明年间颁行的法律。齐初曾沿用晋律,后齐武帝命王植参酌晋律和张斐、杜预二人注而作齐律,于永明七年(489年)完成。凡二十卷,一千五百三十二条。永明九年曾加修订。《唐六典》注称:“南齐律之篇目及刑名之制略同晋氏。”另据《隋书·刑法志》记载,由于齐统治者意见分歧,该律“事未施行,其文殆灭”。唐以后则完全佚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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