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中期报告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公司法》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上市公司编制的反映前6个月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的60日内编制完成,完成后应立即公开。

上一篇: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下一篇:中期选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