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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吏

书籍:法律辞典

明太祖朱元璋的治国主张。明前代,主张重典治吏的君主不乏其人,但明太祖因过分强调重典,导致刑杀过多,而列历朝之首。明初朱元璋有感于元末法纪松弛,认为治乱世应用重典。为此,他亲自主持、多次修订并颁布了《大明律》,并亲自编辑成《大诰》三编和《大诰武臣》,论罪处刑均极为严厉,反映了他的“刑用重典”并严惩贪官污吏的思想。明《大诰》的矛头主要指向官吏,处刑比明律要重得多。且多由皇帝亲自审判,其效力高于既定法律。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惩罚既重且多,使用了凌迟、枭首、族诛、抽肠、剥皮等各种酷刑,一次案件往往牵扯成百上千甚至万人被处以极刑,造成官吏人人自危、朝不保夕的局面。“重典治吏”思想对遏止官吏腐败、清廉吏治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有其残酷性和任意性的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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