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专门人民检察院

书籍:法律辞典

在特定的部门、系统设立的检察机关。专门人民检察院办理与该部门、系统有密切联系的案件,行使检察权。根据1983年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国家只在军事系统设立军事检察院,对其他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原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根据上述决定已于1987年撤销,改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铁路运输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暂不撤销,改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专门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立相应的检察处、科和其他业务机构。

上一篇:专门人民法院下一篇:专门行政机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