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转委托

书籍:法律辞典

又称“复委任”或“复委托”。指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或其他特定事由出现时,将委托人委托的部分或全部事务转由第三人处理,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直接发生委托合同关系的行为。该第三人称为次受托人。广义上所称的转委托包括经委托人同意或视为同意的转委托和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前者可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直接发生委托合同关系,而后者则不能。狭义的转委托仅指经委托人同意或视为同意的转委托。中国合同法上所称的转委托应理解为广义的转委托。狭义的转委托的事由包括:(1)经委托人同意。(2)商业习惯上允许的复委托。(3)紧急情况下为委托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转委托。狭义的转委托的主要效力是:在委托人与次受托人之间直接发生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使转委托的第三人,即次受托人,由次受托人直接向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一般仅就次受托人的选任和对次受托人的指示负责。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的主要效力是:第三人应视为是受托人的履行辅助人,其所为的事务应视为受托人自己的行为;因第三人处理事务的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也应视为受托人行为造成的损失。

上一篇:转贴现下一篇:转业培训
上一篇:转贴现 下一篇:转账支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