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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疑惟轻

书籍:法律辞典

中国古代儒家确立的慎刑原则。即审理罪案,凡罪情轻重存在疑惑的,从轻处理。《尚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及至西周,这种慎刑思想发展成为罪疑不刑,以罚代刑。《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并具体规定了罪疑从罚的办法:“墨辟疑赦,其罚百锾,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阅实其罪;刖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锾,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锾,阅实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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