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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故事一

书籍:梦溪笔谈

上親郊郊廟,冊文皆曰“恭薦歲事”。先景靈宮,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饗”;末乃有事於南郊。予集《郊式》時,曾預討論,常疑其次序,若先為尊,則效不應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求共所從來,蓋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唯太清宮、太廟則皇帝親行。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於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餘皆謂之“祭告”。唯有事於南郊,方為“正祠”。至天寶九載,乃下詔曰:“‘告’者,上告下之詞。今後太清宮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饗’。”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

正衙法座,香木為之,加金飾,四足,墮角,其前小偃,織籐冒之。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內臣馬上抱之,曰“駕頭”。輦後曲蓋謂之“筤”。兩扇夾心,通謂之“扇筤”。皆繡,亦有銷金者,即古之華蓋也。

唐翰林院在禁中,乃人主燕居之所,玉堂、承明、金鑾殿皆在其間。應供奉之人,自學士已下,工伎群官司隸籍其間者,皆稱翰林,如今之翰林醫官、翰林待詔之類是也。唯翰林茶酒司止稱“翰林司”,蓋相承闕文。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無宣召之禮,惟學士宣召。蓋學士院在禁中,非內臣宣召,無因得入,故院門別設複門,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學士院北扉者,為其在浴堂之南,便於應召。今學士初拜,自東華門入,至左承天門下馬;待詔、院吏自左承天門雙引至門。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學士,自東門入者,彼時學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東門赴召,非若今之東華門也。至如挽鈴故事,亦緣其在禁中,雖學士院吏,亦止於玉堂門外,則其嚴密可知。如今學士院在外,與諸司無異,亦設鈴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

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幸。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台,每草制,則具衣冠據臺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臺而已。玉堂東承旨子窗格上有火燃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窗格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一盛事。

東西頭供奉官,本唐從官之名。自永徽以後,人主多居大明宮,別置從官,謂之“東頭供奉官”。西內具員不廢,則謂之“西頭供奉官”。

唐制,兩省供奉官東西對立,謂之“蛾眉班”。國初,供奉班於百官前橫列。王溥罷相為東宮,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後,遂令供奉班依舊分立。慶曆賈安公為中丞,以東西班對拜為非禮,復令橫行。至今初敘班分立;百官班定,乃轉班橫行;參罷,復分立;百官班退,乃出。參用舊制也。

衣冠故事,多無著令,但相承為例;如學士舍人躡履見丞相,往還用平狀,扣階乘馬之類,皆用故事也。近歲多用靴簡。章子厚為學士日,因事論列,今則遂為著令矣。

中國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長靿靴、有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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