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合一

王国维关于真与美的关系的理论。他的这种理论首先是与他对文学的看法相关的。在《文学小言》中,王国维说:“文学中有二原质焉:曰景,曰情。前者以描写自然及人生之事实为主,后者则吾人对此种事实之精神的态度也。故前者客观的,后者主观的也;前者知识的,后者感情的也”(《静庵文集续编》五)。由于“景”为“自然及人生之事实”,属于“客观的”、“知识的”,因此就有一个描写是否真实的问题。但王国维认为文艺“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而且文艺“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静庵文集·红楼梦评论》)。因此,文艺的客观描写的真实并不等于对于生活中某一个人遭遇的如实复写,而可以有虚构。但“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则”(《人间词话》五)。就文学“二原质”中的“情”而论,王国维认为也有一个是否真实的问题,指出“感情真者,其观物亦真”(《文学小言》),并多次加以强调。由于文学由“景”与“情”构成,二者都必须真,因此文学的美与真是合一而不可分的。此外,王国维又提出“美术之价值,存于使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红楼梦评论》)。这也可理解为美与真是合一的,但是在叔本华美学的意义上而言的。这里所说“纯粹之知识”指叔本华所说的“美的知识”,它是所谓“意志的客观化”的产物。总的而论,王国维既深受叔本华影响,但又尊重科学知识,并且在美与真的关系问题上仍深受中国儒家美学的影响。他将文学的“原质”分为“景”与“情”,并要求两者均须真实感人,明显出自儒家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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