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正谊不计功利

西汉董仲舒关于义利关系的命题。谊,义。全句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正谊明道不计功利的义利观,直接继承了先秦儒家的思想。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并且自身“罕言利”(《论语·子罕》)。他追求的境界是:“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孟子公开反对谈利,认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为利”是小人行径,“为义”是君子品格。义利不能兼得时,应当“舍生而取义”(《孟子·告子上》)。

董仲舒继承并发展了孔孟儒家道德理想至上的义利观。他认为,义利及其功能都是天生的,“义以养其体,利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但体与利、心与义,二者之间心重于体、义高于利。义对人的养育价值,远远高于利:“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同上)。人们对利的追求,便是对义的败坏:“利者,盗之本也。”(《春秋繁露·天道施》)“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者,利败之也。”因此,君子应当“终日言不及利”(《春秋繁露·玉英》)。他告诫汉武帝:“尔好谊,则民向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汉书·董仲舒传》)他劝导人们,与其不辨清浊,违背道义而发迹,“莫若返身于素业兮,莫随世而轮转。虽矫情而获百利兮,复不如正心而归一”(《董胶西集·士不遇赋》)。这正是明道正谊不计功利的义利观的具体表现。

董仲舒明道正谊不计功利的思想,有两个命题。一个是《汉书·董仲舒传》记载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个是《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中的“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汉书》所记不符合董仲舒思想的精神;有人认为《春秋繁露》所记前后文意不贯通,应以《汉书》所记为是。从董仲舒思想的实际来看,《汉书》和《春秋繁露》分别记载的这两个命题并不矛盾,其思想实质是一致的。正谊明道而不计功利,是董仲舒义利观的基本原则,它与三纲五常相联系,都以对君主和统治当局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维护为目的。

董仲舒明道正谊不计功利的义利观,属于典型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范畴。它强调道德精神的价值和作用,对于人们超越物欲的羁绊、提升精神境界,有着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它成为统治者销蚀人们正当物质欲望,只讲道义和服从的工具。特别是由这种义利观引导出的“损情辍欲”的论点,更开了宋明理学存理去欲思想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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