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者天地之和

乐象征和歌颂天地之间的和谐、幸福和美满。《乐记》关于乐的本质的重要论述。《乐记》认为礼乐的产生与天地分不开,“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这是对先秦以来儒家的思想,特别是对《荀子》、《周易》思想的应用与发展。《乐记》认为“乐由天作”,而“和”又是天地的本性,因此提出“乐者,天地之和也”,“大乐与天地同和”的思想。这一思想源出于中国远古的“乐”(包含、歌、舞、器乐),经常与从事狩猎、畜牧、农耕的先民向“天”(自然界,但尚含有与鬼神观念相联的神秘意义)祈求丰收的仪式或在丰收后举行的庆典分不开。这种仪式或庆典的实质在于祈求或庆贺“天”的变化与人类物质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幸福相一致,没有灾害祸患发生。这就是“和”的最重要的含义,所以《乐记》说:“和,故百物不失”,又说“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并以“乐”象征、歌颂“天地之和”。《乐记》的这一思想对儒家以“和”为美做了十分重要的论证,并包含了对自然生命及人类社会的和谐同美与文艺的关系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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