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治人无治法

有能够治理好国家的人,没有能够使国家得到治理的法。荀子强调贤人对治国的重要性时提出的命题。语出《荀子·君道》篇首:“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主。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荀子认为,法不能独立地自动发挥作用;法的推行,要依赖于君子、贤人,“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虽有良法,没有君子,还是不能正确处理各种事变,最后会导致混乱;有了君子,尽管法不完善,却可以连类旁通,处理好一切事情。自占以来,有了良法而天下仍然纷乱的情况是有的,有君子当政而天下仍然纷乱的情况则是没有的。所以他说,法是治国的手段,而君子则是治国的根本。昏君暗主把取得威势放在第一位,明君圣王则把求得贤才放在第一位。荀子这些思想,继承了孔孟的任贤思想;同时他特别从人与法的关系来论证任贤的重要,强调了人在执法中的主导作用,丰富和发展了任贤思想的内容。但在一定程度上他把人与法相对立,贬低了法的作用。“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的思想常为后人所引述,对于古代中国人治传统的形成有相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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