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欲

以礼义节制人的欲求,使之合理。荀子关于“欲”的主张。语出《正名》:“欲虽不可尽,可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认为,生而有欲是“受乎天”的人的本性,不可能去除;但人对欲的追求又有“受乎心”,即后天人的选择的一面。人的选择有合乎理和不合理的区别。人的欲求有时影响到治乱,不在于欲的多少,而在于所欲是否合理。如果所欲合理,欲再多也无妨;如果所欲不合理,欲虽少也不免于乱。所以他反对去欲和寡欲的主张,主张节欲、导欲,以礼义来节制、引导人们的欲求,使之合理。荀子提出节欲的原则是:进则近尽,退则节求。他说,贵为天子,欲不可能全部满足;贱为守门人,其欲求也不可能去除。对天子来说,欲虽不能全部满足,可以求“近尽”,尽可能接近于满足;对守门人来说,欲虽不能取消,却应“节求”,节制其欲求。荀子这种节欲的主张,承认欲不可尽也不可去,反对去欲、寡欲,是合理的;进则近尽,退则节求的原则,则体现了他明分使群的思想,反映了等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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