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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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德瑛(1701年-1762年),中国清朝状元、政治人物,字汝白,号桧门。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人。  

生于康熙四十年(1701年),乾隆元年(1736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任右庶子、太常寺卿,任江西山东及顺天学政。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路过徐州,发现黄河决口,运河溢涨,及时上奏。官至左都御史。   

金德瑛出身商人家庭。他的父亲原来也是个读书人,后来弃儒转而经商。  

乾隆元年,金德瑛夺魁后,授翰林院修撰,在南书房行走,充任当年顺天乡试同考官。乾隆三年,出任福建乡试正考官。乾隆六年,金德瑛充任日讲起居注官、江南乡试副考官、提督江西学政。在江西督学任满时,以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很受乾隆帝赏识。皇帝谕称其:“甚有操守,取士公正,诚实不欺,无有偏党。”乾隆八年,金德瑛又任期三年江西学政。在这六年中,由于他提倡通经学古,江西之士,许多家有经史子集,文风大盛。此期间,金德瑛升迁翰林院侍讲、詹事府右庶子。乾隆十年,金德瑛转詹事府左庶子。乾隆十三年,擢升翰林院侍读学士、詹事府少詹事。乾隆十五年,金德瑛出任福建乡试正考官、迁太常寺卿。乾隆十七年,提督山东学政。乾隆十九年(1754),邹、滕二县灾情特别严重,皇帝发帑赈济灾年,相关-又不敢向有关部门按例分得以外的钱。金德瑛出于对百姓的关心,毅然上疏奏告,得到高宗褒扬。特命给二县再加赈济。此期间,金德瑛擢升内阁学士。乾隆二十一年,金德瑛出任江西乡试正考官。典江西乡试回京,路过徐州。发现因黄河决口,运河水暴溢,江南、山东诸县遭受水灾。他上进行察访,上奏皇帝。使运河、黄河得以疏筑治理。回京,迁任礼部右侍郎。二十二年,充任会试副考官。乾隆二十三年,提督顺天学政。乾隆二十六年,擢升都察院左都御史。他曾上疏提出秋审唱名繁重拖拉,旧案犯、新案犯名册不分。旧事宜罢唱,新案才得以详审。避免无新旧,迟迟不定案。他的意见很快被采纳。秋审不再唱名,案犯三审定案。乾隆二十七年,金德瑛卒于官任上。  

金德瑛最为显著的政绩在于督办学政,在选拔、培养人才方面很有功绩。他曾先后任江西、山东及顺天学政,先后四次任福建、江南、江西、福建乡试主考。他三任学政、四主乡试,在其一生中很有建树。  金德瑛善书法,能文。与钱载、王又会、万光泰一起被称为“秀水诗派”。此外,他喜欢戏曲,公务余暇,赴梨园以娱;衰迈之年,拨玩丝竹为乐。曾作观剧诗,凡一人一事,比兴讽喻,触景生情,犹咏史遗风。后来,光绪年间,有人将他的绝句汇集成书为《桧门观剧诗》。  著有《桧门诗疑》四卷、《观剧绝句》一卷,编有《西江风雅》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