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属于::明朝

李贽(1527~1602),汉族(一说回族),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

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应会试。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

李贽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要》。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李贽还评价秦始皇是千古一帝。

李贽的一生充满着对传统和历史的重新考虑,这也是明朝后期社会思想变革的一个聚焦般的体现。

李贽

生平经历

李贽于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年11月23日)农历十月廿六日出生于福建泉州府南门外。其祖先是元朝以后迁来福建。李贽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信回教,不受儒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 

李贽12岁就写出《老农老圃论》,把孔子视种田人为“小人”的言论大大挖苦了一番,轰动乡里。26岁中举人 。30岁至45岁为官,先后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 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

万历九年(1581年),李贽从云南辞职回加到湖北黄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写一些读史的文章,并教授耿家子弟。李贽倡导绝假纯真、真情实感的“童心说”。李贽在麻城还多次讲学,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听任各界男女前往听讲,并受到热烈的欢迎。 

万历十二年(1584年),耿定理去世,他移居麻城。第二年派人送家眷回泉州,自己一人住在麻城芝佛院,致力于读书、讲学和著述,历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书》等著作。收入《童心说》、《赞刘谐》、《何心隐论》及与道学家耿定向反复论辩而撰写《答耿中丞》、《答耿司寇》等书答、杂述、读史短文和共6卷。揭露道学家们的伪善面目,反对以孔子的是非观为是非标准,批判的锋芒直指宋代大理学家周敦颐程颢张载朱熹。 

万历十六年(1588年)夏天,李贽为芝佛院的常住客户和职业作家。书写到高兴处,索性剃发留须,故意摆出一副“异端”面目,俨然是个搞学术的老和尚,如此便是10年。部尚书刘东星亲自接他去山东写作;史学家焦竑替他主持新书发布会;文坛巨子袁氏三兄弟跑到湖陪他一住三个月;意大利传教士利窦和他进行了三次友好的宗教交流;全国各大城市轮流邀请他去做访问学者。李贽一开坛讲学,不管哪座寺庙,还是深山老林,和尚、樵夫、农民、甚至连女子也勇敢地推开羞答答的闺门,几乎满城空巷,都跑来听李贽讲课。一下子,李贽成了横扫儒、释、民的学术明星。这对传统思想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被当地的保守势力视为“异端”、“邪说”,群起围攻,要把他驱逐出境。李贽旗帜鲜明宣称自己的著作是“离经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杀不可去,头可断面身不可辱”,毫不畏缩。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李贽应巡抚梅国桢之请往山西大同,著《孙子参同》,修订《藏书》。秋,到北京,住在西山极乐寺,撰成《净土诀》,次年春天到南京,将自己的零星著作汇成《老人行》,并再度研究《易》,撰写《易因》,最后编订其巨著《藏书》。《藏书》共68卷,系纪传体史论,论述战国至元亡时历史人物约800人,对历史人物作出了不与传统见解苟合的评价,旨在反对儒学。如他赞扬秦始皇是“千古一帝”,武则天是“政由己出,明察善断”的“圣后”。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在山东济宁编成《阳明先生道学抄》、《阳明先生年谱》。 

万历三十年(1602年),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秉承首辅沈一贯的旨意上奏神宗,攻讦李贽。最终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贽,并焚毁他的著作。李贽入狱后,他坦然说道:“名山大壑登临遍,独此垣中未入门。病间始知身在系,几回白日几黄昏。”后来听说朝廷要押解他回福建原籍,他感慨地说:“我年七十有六,死以归为?”三月十五日,李贽留下一偈:“壮士不忘在沟壑,烈士不忘丧其元。”以剃发为名,夺下理发师的剃刀割断自己的喉咙而死,享年76岁。死后,马经纶把他收葬于北京通州北门外马寺庄迎福寺侧(现北京通州西海子公园内),今墓地尚在,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李贽的学生汪可受,以及梅掌科、苏侍御捐银钱为其树碑。据说“卓吾血流二日以殁,惨闻晋江,士庶甚闵,于晋江西仑作温陵先师庙,颇奉香火,后毁于兵燹。”

在1974年的批林批孔运动中,李贽又被当作尊法反儒的英雄,加以推崇,他的著作被划归“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