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为何爱上了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08-21 属于: 战争军事

  水浒传中,在梁山泊聚集的108位天罡地煞,个个英雄人人好汉,他们打家劫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乐似神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称分金银。因为占据着天时地利的险要梁山泊,朝廷多次都攻打不下。可是,除了聚义厅108把金交椅外,还有一位本领非常了得的好汉常被人忽略。

  在书中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这一章中写道,武松路过十字坡在张青开的黑店里,经过和母夜叉孙二娘一番打斗后,相互重新做了介绍,做了兄弟。此时张青告诉武松,他这店里平生有三类人不进行加害。第一类是出家的和尚和道士,这些人本是出家人,云游四海,也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第二类是江湖上卖艺为生的妓女,这些人本来是社会底层人士,靠虚情假意逢场作戏,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如果杀了这些人,有人会在戏台上说出这里虚实,担心江湖上的人取笑。第三类是犯罪后被朝廷脸上刺金后流放的人,因为这些人里边有一些陌路影响,所以千万不能麻翻杀害。

  那又是什么事情引发了作者的奇思妙想,虚构出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卖人肉包子的女人来呢?

 武松为何爱上了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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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吃人肉这事儿还挺普遍的,很多古籍中都有记载:

  唐人张新在《朝野佥载》中记,武则天时,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止于客舍,饮之醉,并杀之,水银和煎,并骨销尽。

  唐人段成式在《西阳杂俎》中记载,李廓在颖州,获火光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肉之故。其首言:某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寤者。

  宋人赵与时在《宾退录》中记:本朝王继勋,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时,屡以罪贬。后以右监门卫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残暴愈甚,强市民间子女,以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