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制度的由来与故事_知识百科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09 属于: 知识百科

  •   官吏年老退休,古时称为“致仕”,即“还禄位于君”,意为交还官职。也有称为“致事”。周初,随着奴隶制国家机构的发展,官吏增多,分职任事,把“致仕”作为官制中的一项内容。周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仕。”至汉朝,逐渐形成一套人事行政制度,明确规定了条件和待遇。据东汉班固等编撰的《白通义》记载:①官吏年70,耳目不聪,腿脚不便,就得致仕;②告老退休后,朝廷给其原官职俸禄的1/3,以示尊贤。

      历代都沿袭了周汉的规定。唐元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若身有病痛或受伤,不到致仕年龄的也可退休请俸。唐以前,一品至五品高、中级官吏可致仕;元为三品以下;明、清凡官年老告休,则令致仕。但朝廷重臣、有功者、特旨选用者,不受限制。元规定“集贤、翰林老臣不致仕”,即使三品以下,也可例外。如天文、历法专家郭守敬,逾70申请退休,朝廷不准,86岁卒于知太史院事任上。

      古代官吏退休后,在政治和物质上均给予优待。唐对致仕官吏加授级衔,五品以上官可得半禄,有功之臣,天子恩典,可得全禄。名相房玄龄、宰相宋碌请致仕,皇上许之,均赐全禄。明太祖规定:“四品以下者,各升一等,给予诰敕。”高级官吏致仕后死亡还有赠官、赠谥、派人祭奠、准入“贤良祠”等优惠。

      我国古代致仕制度的推行,使上下官吏不断新陈代谢,对封建政治在其初期的生气勃勃有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