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坊的由来与故事_知识百科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09 属于: 知识百科

  •   牌坊是中国古代一种门洞式的建筑物。一般用木、砖、石等材料建成,上刻题字,多建于庙宇、陵墓、祠堂、衙署和园林前或街路口。在建筑上起到入口标识、行进导向、组织空间、点缀景观的作用。其内容多为标榜功德,宣扬封建礼教,如功德牌坊、节孝牌坊等。

      牌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表彰高官厚德,另外一种则是为了颂扬节妇烈女。一旦能够以牌坊来昭显其贞节,则这样的妇女一定经过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人生苦难。

      自宋代中期以后,直至明、清,性禁锢越来越严酷,对女子贞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这被称为“天理”),不要追求个人的自由、幸福(这被称为“人欲”);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说穿了就是宁可饿死,也不能破坏封建的伦常秩序。

      正因为这个缘故,统治阶级大力提倡女子为夫守节。他们采取的方法,一是叫人编许多“女子读物”以毒害女子的思想,如《内训》、《训女宝箴》、《古令列女传》等,在此以前还有《女四书》、《女诫》等;二是立贞节牌坊、烈女祠,甚至以“诰命”褒奖“相夫教子”或“立节完孤”的女子。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诏令,旌表节妇,同时规定了“凡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嘉奖贞节的特别命令。

      在礼教文化下,对于女子的贞节不仅是倡导的问题,而且对“失贞”的女子要严加惩罚,轻则赶出族门,重则施以沉河、火烧甚至凌迟处死等酷刑。在这种社会制度下,所谓“烈女”、“节妇”越来越多,什么“以身殉夫”、“守节终身”的事比比皆是。据《古令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竟达36000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省休宁县,就有2200多人。当时全国人口不多,加以还有不少女子未被记载,这个数字是很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