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的婚约
巴比伦人的婚约十分详细。在他们的婚约里注有丈夫和新娘的姓名、嫁妆金额、誓言、证婚人以及日期。在公元前1660年的沙姆舒奴玛时代的一份婚约中记载着以下内容:1.如果男方想离婚,他应还给妻子嫁妆;2.如果女方想离婚,她将被吊死丢入河中;3.如果丈夫死亡或提出离婚,男方有义务偿还女方的嫁妆以及女方从娘家带来的所有财产,并允许女方带回娘家。
巴比伦人通常年龄很小就结婚,平均年龄为十岁。更小年龄的女孩也可以缔结婚约,缔结婚约后可继续留在父兄家生活,也可以到未婚夫家去。如果未婚夫在这段时间内死亡,她得与未婚夫的一个兄弟结婚;如果女的死了,男的则可以与未婚妻的一个姐妹结婚。
嫁妆属于妻子。如果妻子死了,她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享有这些嫁妆。在未婚之前,如果未婚夫变心,他将遭受经济损失;如果女的变心,她将赔偿男方所花费的一切。
按他们的传统,一个男人可以娶几个妻子,但结发妻始终享有突出的地位。其余小妾,要等到“丈夫”死后才能自由。小妾所生的子女与其他子女有同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