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多夫
一妻多夫制在斯里兰卡历史上曾盛行一时,目前,在这个国家的中部山区个别农村依然存在。
一妻多夫婚姻,一般先由年龄相仿的一男一女登记结婚,并举行婚礼,组成家庭。再过几个月或半年后,又有一个或几个男子自愿加入到这个家庭里来。但后者加入时,不再举行婚礼,而是大家坐在一起互相祝贺,随后登记即可。后加入的丈夫和第一个丈夫有同等的权力,对家庭负有同样的义务。
一妻多夫家庭的组成,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本家兄弟共娶一妻;二是由几个姨兄弟或堂兄弟共娶一妻;三是本来无亲无故,只是后来相好,大家才一起组成了家庭。上述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较为普遍,第三种情况较少。
一妻多夫家庭的住房有两种:一种是各丈夫都有自己的卧室,妻子可以随时进入任何一位丈夫的卧室,而一个男人则不得随意进入另一个男人的卧室;另一种是妻子独居一个卧室,丈夫到妻子这里来同居,当一个丈夫进入妻子卧室同居时,他必然把自己的沙龙挂在门外,这样,其他丈夫看见沙龙就不会进去了。
在这种家庭里,妻子为一家之长,遇到矛盾或问题,往往由她裁决,丈夫们都得服从,如有不从者,她就提出警告或处罚,甚至逐出家门。一般来说,妻子在这种家庭中能起平衡作用,对丈夫们一视同仁,决不偏爱。
他们的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孩子不论多少,属大家所有。孩子称母亲的第一个丈夫为爹爹,其他丈夫按年龄大小,依次称为二爹、三爹、四爹……
这种婚姻制度由来已久,在斯里兰卡甘波拉王朝时期,王宫中的公主就有三个以上的丈夫。在五百年前的康提王朝时期,这种婚姻十分盛行,两三个或三四个小伙子嫁给一个姑娘为夫是常事。这种情况延续到英国殖民主义统治时期。1815年英国人占领了这个岛国以后,颁布新的婚姻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此后,一妻多夫制才逐渐衰退,但一些农村地区的农民仍喜欢一妻多夫,只是不公开履行登记手续而已。
一妻多夫制的根源是,在一些山区农村,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其中女性人数大大少于男性人数,是一妻多夫婚姻得以长期存在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