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求婚
舍尔巴人婚姻自由,由本人选择对象,并鼓励婚前发生两性关系。具体作法是相互选定对象以后,男子托媒人向女子父母送四钵米酒。倘若对方接受,即视为正式订婚。这时,小伙子就可公开到女家串访。这种情况是家庭婚姻关系的第一个阶段,称为第一次求婚。
如果这对青年相处和睦,并有了一个孩子后,需要男方再次求婚,以证明他们之间的从属关系。
最后是第三次求婚,目的在于商定结婚日期,以及妻子何时移居到丈夫家里居住等事项。
也有一些人化繁从简,在第一次求婚后马上举行婚礼,丈夫住在女方家里,直到第一个孩子出生。婚后三年如果女方不育,丈夫付给一些钱钞后便可离婚。结婚不一定请喇嘛光临,但一定要唱歌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