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东部的鲁特岛上有入赘的习俗。入赘者多是身无分文的穷人子弟,他无力付彩礼,只能入赘。婚后,这些入赘的穷女婿在岳父家干着各种繁重的粗活,直至其劳动成果能够偿还应送的彩礼时,方能出门与其他男子一起于活。
在女婿干粗活期间,他过去的情敌常常在附近的棕榈树上,引亢高歌,百般嘲笑,奚落入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