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传宗
老挝人仍沿袭着纳妾习俗。据说他们纳妾是为了传宗接代,而不是为了性的需要。
纳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先与元配离婚,另外再娶;另一种是元配照旧,再娶小妾。一般都选择后者。按照他们的传统,妻子有权支配所有的妾。因此,除非迫不得已,妻子是不愿与丈夫离婚的。平时,她谅解丈夫,丈夫也尊重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力。如果妾有数人时,依据先入为大的原则,排定顺序,规定职务。如果正妻去世,其妾即依次升格。另外,商人纳妾大多是为了生意。如果他有好几个店铺,就娶几个妾去留守,当他不在店时,由其妾全权处理店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