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婚
在越南的少数民族中,有好几个民族有抢婚习俗,但以苗族较为普遍。
当一个男子看上某一女子后,先要调查这位女子是否已有丈夫,如果证明她还是一位黄花姑娘,就准备财物,一俟就绪,即去抢亲。
为了把新娘抢到手,抢亲者事先要了解新娘出入的地方,如挑水的路径,赶集的必经之路等。然后,新郎邀集一伙青年,埋伏起来,等待新娘经过,一拥而上,把她抢回家中。接着杀猪设宴,庆祝抢婚成功。第二天再通知新娘家里,使女方父母知道女儿下落。第三天男子托媒人到新娘说亲,女方这时大多会同意这门婚事。假如两家有良好的感情,女方要的彩礼会少些,反之会多些。如果男方家境穷困,可以向女方家长请求暂缓一段时间,一般在一年之内。
如果女子被抢后不喜欢这位男子,她就得设法逃跑。逃跑成功,男方就得向女方赔礼,送去一些酒、一只鸡和钱。另外还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赠送食物和现金。
这种抢婚习俗流传已久。有的是男女本来相爱,抢婚只是形式;有的确实是男子一厢情愿,而女子却不喜欢男子。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女方的家庭有权出来援救、解围,其他人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