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的审判方法(斯里兰卡)
在斯里兰卡的艾昆塔卡人那里,无论发生了什么纠纷,都能在内部民主解决。头人往往召开全体族员公开审理,原告和被告各交一卢比作为出庭费。审判要有熟悉本族风俗历史的人参加,若对判决不服,可向负责七个族体的高级法官“高拉拉玛沃”上诉。无法判决时,就采用极原始的方法判决。如:
油锅:令被告将食指伸入滚烫的油锅中,若指皮被烫掉,就证明有罪。
铁块:将烧红的铁块放于被告手中,手被烫伤证明有罪。
沙锅定论:取同样两口砂锅代表两方,同时生火做饭,同样的条件下哪锅先熟哪方胜。这种方法用于较轻的案情。
若被控与人通好,则取一新瓦罐,装满水,放入三片萎叶,令被告绕栅而行,根据蒌叶是否沉入水中定奸情。
对那些微不足道的小案,令被告用手煽灯,一次煽灭证明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