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枪枝与宪法权利(美国)
美国允许私人购置和携带武器。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明文规定:“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力不得侵犯”。目前美国公民的手上光手枪就有四千多万枝。而且每年以二百五十万枝的数目剧增。这些枪支,造成美国每年枪杀一万多人。许多有识之士对此忧心忡忡,纷纷要求政府控制枪支,限制把武器出售给私人。但是由于美国历史上的原因,这条宪法修正案至今巍然不动。
美国立国之初,甚至第一批移民来到美洲大陆时,身带武器是为了打猎和从印第安人手中掠夺土地,进行开拓;独立战争时期,美国人几乎人人手持武器,枪不离身,民兵成了反英武装力量的骨干;南方农场主的个人武器是为了防止黑人暴动。西部开发时期,手持武器是为了占领地盘。在历史上美国人历来有携带武器的传统。
大多数美国人不希望用法律限制他们,甚至不愿意到警察局去登记枪支。全国步枪协会有几百万会员,他们千方百计阻止控制枪枝的提案生效。普通的公民,如商人店主甚至家庭妇女也反对控制枪支的法律。他们说,枪对对付歹徒袭击、保护生命财产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