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师古撰。无书者姓名,或即颜氏自书。无立碑年月,后人有‘唐贞观二年(公元六二八年)’、‘贞观三年’、‘贞观十一年后’三说。在河南汜水县。正书。三十二行,行六十五字。额阳文篆书九字。书法用笔方中兼圆,爽劲灵秀,结体开张舒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