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关系之一。古代星命家认为,自刑有四。《徐氏珞琭子赋注》云:“辰、午、酉、亥为自刑。”即八字中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支为辰或酉等时,称为自刑。近代命相学者认为,在八字中只要十二地支中的任何一个地支见到与自己相同的地支时,便是自刑。自刑的排斥性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