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系辞传》上:“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周易》以阳爻—象征天,以阴爻--象征地,故天数为一,地数为二,以此类推,则奇数三、五、七、九亦为天数,偶数四、六、八、十皆为地数。天之数共二十五,地之数共三十,二者相合,天地之数为五十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