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武帝元封四年(前107年)之瑞。据《汉书·武帝纪》载,该年春三月,祠后土,见神光集于灵坛,一夜三照;幸中都宫,殿上见光。武帝以为是祥瑞,命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当年租赋。这是史书中因祥瑞而赏赐祥瑞发生地的臣民的较早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