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
认为某些人可与鬼怪交往,从而获得抗拒自然法则、伤害他人的力量。殖民地时期,在私人纠纷中经常有人以此诬陷清白的人。1648年,波士顿第一次判处施行巫术者死刑,后又多次发生告发、审判和处死巫术者的事件。1684-1692年间,有100多名妇女被证明犯有施行巫术罪,其中许多人被绞死。菲普斯总督曾建立一个审理行巫术者的特别法庭。1692年在塞勒姆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巫术事件。一群患有不易被乡村医生所诊断的歇斯底里神经病的女孩子指控许多人对他们施行了巫术。后来许多人神经质地指控别人,结果有几百人被捕,其中19人在当年5月至9月被先后绞死。许多有知识、有胆量的人曾对此进行抵制。1696年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终于通过一项决议,结束了这种恐怖活动。该决议承认了前一时期的错误行动。1706年在弗吉尼亚殖民地和1712年在北卡罗来纳殖民地也发生过同样的巫术事件。但塞勒姆事件发生以后,这类事件在美国已基本消失。在塞勒姆并没有发生过烧死女巫的事件。众所周知,象英克里斯·马瑟这样有学问的人也曾相信巫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