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和抗议
亦称南卡罗来纳州的说明。由约翰·C·卡尔洪起草,南卡罗来纳州议会于1828年通过。这份说明表达了南部对1828年高税率关税的对抗情绪,通过对国会法令废止权原则作修改的办法提出了新的州权理论。国会法令废止权原则以前曾在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决议案和哈特福德会议决议中提出过。卡尔洪的理论与上述州权理论有所不同,他认为州代表会议是行使州主权的直接机构,它拥有决定国会法案是否合乎宪法的充分权力。既然联邦是各主权州订立的契约,那么各州都是不可分割、不可摧毁的实体,有权废止它们认为不符合宪法、有损于本州主权利益的国会法令。卡尔洪认为宪法和联邦都是州建立的,每一个州都可以采取主权行动。只有以正常途径批准的宪法修正案才能限制州的行动。卡尔洪在1832年的国会法令废止令中进一步发展了国会法令废止权原则。在内战爆发前的那个时期,蓄奴制的拥护者和其他州权主义者都采用了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