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
税收是向某一地区的居民摊派税款的行动。税款收入通常用来支付当地政府所需费用。税收基本上分为两类,即直接税和间接税。前者由纳税人直接交纳,后者由第二者、第三者或其他人代为向税务机关交纳。美国征过的税收种类很多,如海关税、货物税、财务税、遗产税、所得税、公司税、利润税、特许经营税、营业税、使用税及人头税。殖民地时期征税不多,当时殖民地大部分收入来自封地税和代役税。美国邦联条例规定,国会无权向人民征税,只能向各州摊派税款。当时的邦联政府用此办法不能征收到足够的税额,这是邦联政府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1787年宪法明确授予国会派税权和收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