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劳伦斯河航道工程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亦称圣劳伦斯河船舶运河工程。1929年由商业部长胡佛提出,是一条通向北欧航程较短而又较经济的航道。在胡佛总统任职期间,该工程未被采纳。1933年F·D·罗斯福总统通过谈判议定的美一加条约于第二年遭到参议院否决,但在1941年该工程作为一项防务措施被再次提出。在以后11年中,国会曾多次试图颁布法令,开凿沟通五大湖和大西洋的航道和修建动力工程,估计将耗资8亿美元。1951年,加拿大议会不管美国是否合作,成立了一个开辟航道的公司。1952年2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一项议案,授权与加拿大进行合作。这项议案遭到许多人的反对,理由是所建航道每年将有5个月结冰期,一颗原子弹即可将其毁之殆尽,而且建筑费用昂贵。来自新英格兰地区的参议员也反对这项议案,理由是该航道将使东海岸的工业分散。其他反对意见还有担心该工程会影响铁路运输,因此政府必须给铁路公司补助,或必须提高铁路运输价格。该议案的支持者们认为该工程是国防需要,能获得廉价电力和较快的运输手段。1952年6月,该议案被击败,但1954年5月国会批准了圣劳伦斯河航道工程,并建立了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