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
国会于1935年通过,1965年前曾多次修订。老年保险和遗族保险系强制性储蓄,领取工资者必须参加,以便在退休时领取年金。年薪在4800美元以下的雇员必须交纳薪金的3.625%作为保险金,雇主也必须交纳同等数额的金额。领取工资者可在62岁退休,享受月保险金,其数额由退休前交纳的保险金数及必须赡养的人数决定。在目前,65岁退休的单身职工最高可领取月退休金127.50美元,已婚夫妇可领取190.5美元。1965年每年共支付1500万笔退休金。1950年以后,每年有四分之一时间从事工作的65岁的男雇员和62岁以上的女雇员依法享有全额退休金。丧失劳动能力的雇员也必须在遭残前10年中有5年交纳保险金才能享受残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