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于1906年通过。由于“黑幕揭发者”的报道,公众对食品工业和生产情况极为不满,因此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法令,肉食检查法系其中一个法令。该法授权农业部长检查通过州际贸易装运的各种肉食,以确保肉食来源于健康牲畜,在符合卫生的条件下制成罐头。他有权销毁“腐烂、有毒、不卫生或不适合人类食用”的肉食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