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斯—怀特法
亦称1928年商船法。国会为变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建造的商船队而通过的一系列法案之一。该法授权出售根据1920年琼斯法尚未处理的政府船只,增加邮政补助金,并拨出2.5亿美元贷款供造船之用。这一法案使得许多私营公司得以原价的10%购买完好的船只,并能建造68艘新船。不久以后,世界性的经济萧条使国际贸易减少,因而很难检验国会的慷慨条件是否如该法案所希冀的那样刺激了美国商船队的发展。
亦称1928年商船法。国会为变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建造的商船队而通过的一系列法案之一。该法授权出售根据1920年琼斯法尚未处理的政府船只,增加邮政补助金,并拨出2.5亿美元贷款供造船之用。这一法案使得许多私营公司得以原价的10%购买完好的船只,并能建造68艘新船。不久以后,世界性的经济萧条使国际贸易减少,因而很难检验国会的慷慨条件是否如该法案所希冀的那样刺激了美国商船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