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联合
指通过合并或成立控股公司或其它形式的垄断组织来消除同一行业的竞争公司。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是这种联合的伟大时代。1919年公用事业公司只有22次合并,但迄止1926年,3744家公用事业公司已经消失。据估计,1930年大电力公司所发电力的一半为联合公司、电力联盟股份公司和英萨尔系统所控制。据信全国电力的三分之二为6个财团控制,90%以上的电力为15个财团控制。从1919年到1929年,制造业与采矿业共发生1268次联合,涉及到4000家公司被合并,6000家公司消失。1920年有30139家银行,但到1935年,银行数目已减到16053家。在零售业,联号商店取代了独立经营的商店。在金融业、运输业和通讯业,联合消除了数以万计的原来独立经营的企业。1933年594家资产各在5000万美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的公司控制了全国公司资产的53%,余下的47%为387970家公司所有。在制造业,0.1%的公司拥有46%的资产,0.2%的矿业公司拥有35%的资产,1.2%的公用事业公司拥有84%的资产。三家最大的汽车公司制造全国90%的汽车,四家最大的烟草公司生产全国香烟的90%,四家最大的打字机公司生产全国打字机的95%。这种资产集中的现象也发展到自然资源领域。20世纪20年代,四家公司拥有全国50%以上的铜矿资源,美国钢铁公司控制全国一半以上的铁矿,美国铝公司几乎生产美国所有的铝,8家公司拥有全国四分之三的无烟煤,5家公司拥有全国三分之一的石油。1920年全国20家最大的银行持有全部贷款和投资的14%,而1935年25家银行几乎持有所有银行存款的35%。见合伙经营、控股公司、托拉斯、合并、同业公会和不在业主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