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特森方案
也称新泽西方案,1787年由参加制宪会议的新泽西州代表团团长威廉·佩特森提出。该方案反映了小州希望在拟议的新政府立法机构中享有平等代表团的要求。与其相对立的是弗吉尼亚方案。佩特森方案规定设立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设立一院制议会,其各州代表人数相等,代表们代表各州,不代表联邦。佩特森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的冲突最后由康涅狄格州妥协案解决。
也称新泽西方案,1787年由参加制宪会议的新泽西州代表团团长威廉·佩特森提出。该方案反映了小州希望在拟议的新政府立法机构中享有平等代表团的要求。与其相对立的是弗吉尼亚方案。佩特森方案规定设立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设立一院制议会,其各州代表人数相等,代表们代表各州,不代表联邦。佩特森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的冲突最后由康涅狄格州妥协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