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里斯—拉瓜迪亚反禁令法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国会于1932年通过。该法宣布联邦法院不得强制实行“黄合同”。该法还规定联邦法院不得发布禁止罢工、禁止鼓动他人罢工、禁止使用工会基金帮助罢工、禁止宣扬罢工、禁止工人演说、禁止设置罢工纠察线、禁止集会以推动罢工的禁令。雇主只有在表明他为解决罢工已作了适当努力,或在他受到非法行为的威胁或危害时,或罢工如不禁止将使他蒙受巨大的无可挽回的财产损失时,才可要求法院发布禁令。但是,他必须作出保证,如果禁令发布不当,他将赔偿罢工者的损失。雇主如对罢工者有藐视行为,则有权要求由法官(发布禁令的法官除外)主持的陪审团进行审判。工人在罢工时不得使用暴力,在公布争端事实时不得歪曲真相。1933年,各州通过了处理州内贸易中劳资争端的“小诺里斯—拉瓜迪亚法”,作为该法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