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
1619年,一艘荷兰船把第一批奴隶运进弗吉尼亚殖民地。在17世纪英国奴隶贸易的推动下,奴隶制在后来几年逐渐扩展到其他殖民地。奴隶制并未得到殖民地各类人士的赞同。1688年,杰曼敦教友会的教徒制定了一份反对奴隶制的抗议书。1701年,波士顿市民的一次集会投票反对奴隶制。虽然南方的奴隶数量较大,但在18世纪中期以前,奴隶制在北方经济中也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殖民者曾试图用印第安人作为奴隶,但多次遭到失败。因此,从非洲输入黑奴极为重要。美国独立战争以前。黑人奴隶和契约奴一直是殖民地的主要劳动力。南方的种植园制促进了奴隶制。因为南方土地广阔,奴隶不领工资,奴隶制有其显而易见的优越性。1700年,奴隶人数占殖民地人口的5%。独立战争爆发时,美国已有50万名奴隶,占殖民地总人口的20%,其中四分之三在南方,占南方人口的40%。奴隶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但在北方各殖民地也用于家庭作坊生产和其他商业性活动。在为当地市场从事小规模蔬菜生产的农业经济中,奴隶劳动的开支较大,因此新英格兰和大西洋沿岸中部许多殖民地很快将奴隶解放。1774年罗得岛、1777年佛蒙特、1780年宾夕法尼亚、1781年马萨诸塞、1783年新罕布什尔、1784年康涅狄格、1799年纽约和1804年新泽西等殖民地相继废除了奴隶制。到1846年,奴隶制在北方已完全消失。南方一直在道德、经济、宗教和理性原则方面进行研究,竭力确定奴隶制的合法性。17世纪和18世纪,詹姆斯·E·奥格尔索普、罗杰·威廉斯、约翰·埃利奥特、亨利·劳伦斯和托马斯·杰斐逊等显赫人物都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奴隶制进行了抨击。虽然南方有些州的法律规定个人可以解放奴隶,但奴隶制在经济上的重要性阻碍了奴隶解放。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曾严肃地考虑过这一问题,但最后决定把奴隶制及有关问题留给各州解决。联邦宪法承认并保护奴隶制和奴隶贸易。在独立战争至墨西哥战争这段时间内,奴隶制的问题总的说来并未引起政治争论。1818年密苏里申请加入联邦时曾一度提出奴隶制问题。在此期间,废奴主义团体和废奴主义者的宣传逐渐造成地区间的敌对情绪,这种情绪在19世纪50年代的政治冲突中达到高潮。此时轧棉机的发明和英国广阔的棉花市场已经牢固地确定了南方种植棉花和使用奴隶劳动的制度。种植园奴隶主的扩张主义倾向使美国和墨西哥打了一仗。内战以前的10年是奴隶制问题斗争最为激烈的10年。这场斗争从1850年混合法案开始,在以后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堪萨斯战争、对德雷德·斯科特案的裁决、林肯与道格拉斯的辩论、约翰·布朗的袭击、人身自由法和“地下铁路”中一直进行。林肯当选总统使这10年的分裂性仇恨达到顶点。南方认为林肯的当选是他们的要求将不被理睬的证据。南方随即脱离联邦,接着内战发生。与此同时,南方农场和种植园奴隶的状况成了社会和道德争论的焦点。奴隶制的支持者认为奴隶制是南方经济所必需的。他们辩解说,奴隶得到食物、住所和衣物,生病和有所需求时也得到照顾。他们指出当家仆的奴隶有较高的地位,所有奴隶在宗教方面和精神方面状况良好。奴隶制的反对者抨击奴隶制是对道德观念和人道主义观念的侵犯。他们指责农活监工对奴隶的压迫,否认奴隶主有奴役人的权利。他们谴责奴隶主从事奴隶贸易,破坏奴隶家庭,违反宪法有关人身自由的规定,通过使奴隶生育以增加奴隶,并指出使用奴隶劳动并不经济。种植园里的奴隶被划分成田间劳动者、家庭佣人和技工三大类。技工包括木工、泥水工、砌砖工和各类工人。内战爆发时,南方人口为1200万,其中近400万为奴隶。拥有奴隶的只是一小部分白人。南方共有38000名白人拥有奴隶,其中107957人拥有10名以上奴隶,10781人拥有50名以上奴隶,1753人拥有100名以上奴隶。南方三分之二的白人与奴隶制并无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