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贷法
1916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准备阶段中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根据该法案建立了以联邦储备银行为模式的12个联邦农业银行。这些农业银行被授权以不超过6%的利率向农民提供长期抵押贷款。由于当时农场抵押贷款总额达35亿美元,利率一般都在10%以上,因此国会希望通过农业信贷法减轻农民的负担,并激励农民成为更高效率的生产者。
1916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准备阶段中国会通过的一项法案。根据该法案建立了以联邦储备银行为模式的12个联邦农业银行。这些农业银行被授权以不超过6%的利率向农民提供长期抵押贷款。由于当时农场抵押贷款总额达35亿美元,利率一般都在10%以上,因此国会希望通过农业信贷法减轻农民的负担,并激励农民成为更高效率的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