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黄金协定”
1895年克利夫兰总统与J·皮尔庞特·摩根签定的金融协定。根据协定,摩根组织了一个辛迪加,在国外购买了价值6000万美元的黄金,再卖给政府,以补充由于公债兑现而急剧下降的黄金储备。为偿付一笔贷款而发行的公债期限为30年,年利4厘,当时以111出售。这批公债以104.5卖给摩根财团。这笔交易受到各界人士的激烈批评,因为公债的溢价利润全部被摩根财团攫取。最后这项协定使这些银行家获得约13点的纯利,总额约7200万美元。
1895年克利夫兰总统与J·皮尔庞特·摩根签定的金融协定。根据协定,摩根组织了一个辛迪加,在国外购买了价值6000万美元的黄金,再卖给政府,以补充由于公债兑现而急剧下降的黄金储备。为偿付一笔贷款而发行的公债期限为30年,年利4厘,当时以111出售。这批公债以104.5卖给摩根财团。这笔交易受到各界人士的激烈批评,因为公债的溢价利润全部被摩根财团攫取。最后这项协定使这些银行家获得约13点的纯利,总额约7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