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协定法
国会于1934年通过。该法授权总统在同外国政府商谈关税协定时可以增减不超过50%的税率。总统享有此权的时间为3年。虽然这项法案没有废除1930年通过的霍利—斯穆特关税法,但却把调整关税的权力授予国务院,而不是国会,一般认为国务卿赫尔是此法的倡议人。到1937年为止,赫尔已同外国政府签订了约30个此类关税条约。该法案的最惠国条款规定凡在关税问题上不歧视美国的签约国都可受到最惠国待遇。该法的目的是加速经济复兴。官方统计资料表明,美国同签约国的贸易增长比率大大超过同非签约国的贸易比率。
国会于1934年通过。该法授权总统在同外国政府商谈关税协定时可以增减不超过50%的税率。总统享有此权的时间为3年。虽然这项法案没有废除1930年通过的霍利—斯穆特关税法,但却把调整关税的权力授予国务院,而不是国会,一般认为国务卿赫尔是此法的倡议人。到1937年为止,赫尔已同外国政府签订了约30个此类关税条约。该法案的最惠国条款规定凡在关税问题上不歧视美国的签约国都可受到最惠国待遇。该法的目的是加速经济复兴。官方统计资料表明,美国同签约国的贸易增长比率大大超过同非签约国的贸易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