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卫生局
原为一独立机构,1912年起改用现名。根据总统行政命令,该局于1939年由财政部转属联邦福利署。从1798年起,该局一直为商船队提供医疗服务和进行健康检查。公共卫生局的主要工作是研究疾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的办法,并发表研究报告供州和市的卫生部门及医院使用。该局也在进口港实施检疫,与州及地方机构合作执行公共卫生计划,根据联邦法律为患有某些疾病的人提供住院治疗,为在州际贸易中运输动物与食品制定卫生规章,执行关于禁止运输染有某些特定疾病的病人及动物的联邦法令。按照1944年公共卫生法,公共卫生局与州及地方公共卫生官员的密切协作关系扩大到人员培训,提交标准化报告及执行统一的全国公共卫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