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统行政命令于1939年建立的一个行政机构,包括与福利和救济活动有关的各联邦机构。该局被授权通过社会福利局、教育总署、公共卫生局、全国青年管理局和民间资源保护队实施各项联邦福利法案。联邦福利署为政策制订机构,对下属机构的工作实施全面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