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电讯委员会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1-01-10 属于: 美国社会历史

根据1934年电讯法成立的7人行政管理机构。该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联邦无线电委员会,并被授予管理无线电、海底电报、电话和电报等工业部门的广泛权力。根据电讯法的规定,州际贸易委员会交出了管理海底电报、电话和电报等工业部门的权力。根据后来的修正案,联邦电讯委员会的权力扩大到电视工业。该委员会被授权从公众利益出发颁发或拒绝颁发广播许可证或执照,分配现行的或将来的波段,规定统一的会计制度,确定各类收费标准。此外,该委员会在管理州际商业通讯和对外商业通讯时可实施任意决定权。联邦电讯委员会是准司法机构,行使绝对的行政权力,包括发布条例和规则,召开听证会,以及决定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