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亨利
【生卒】:1777-1852
【介绍】:
律师、政治家。生于弗吉尼亚州。曾在弗吉尼亚州检察长罗伯特·布鲁克指导下学习法律,1797年起在肯塔基州列克星敦当律师。1803-1806年任州议会议员,1806-1807年和1810-1811年两次任国会参议员,1811-1814年、1815-1821年和1823-1825年任众议院议员,除1821年外均任众议院议长。“战鹰派”成员,极力促使1812年战争爆发。曾拒绝接受担任驻英国公使和陆军部长的任命,宁愿在议会任民主党领袖。支持1824年关税法和1820年的密苏里妥协案。1817年赞同承认南美各共和国。由于支持约翰·Q·亚当斯在1824年当选总统而获得“总统制造者”的称号。1825年由亚当斯总统任命为国务卿,任该职至1829年。1831-1842年任国会参议员。曾提出1833年妥协案,在国会法令废止权危机中防止了冲突。1832年及1844年两次被提名为辉格党总统候选人,但两次竞选都告失败。以提出1850年妥协案而著称,该妥协案是防止内战的一次努力。以“伟大的妥协者”和“伟大的调解人”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