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顿反托拉斯法
国会于1914年制定,作为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补允。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被称为“劳工大宪章”,因为该法使有组织的劳工不受谢尔曼法限制性条文的限制。该法禁止在同一工业内部成立连锁董事会,禁止一公司为消除竞争而购买另一公司的股票。该法案规定公司负责人个人必须对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行为承担责任。1850年国会对该法作了修订。禁止一公司为垄断目的购买另一公司的资产。但该法与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一样未能有效地制止垄断的发展。参见企业联合和合并。
国会于1914年制定,作为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补允。克莱顿反托拉斯法被称为“劳工大宪章”,因为该法使有组织的劳工不受谢尔曼法限制性条文的限制。该法禁止在同一工业内部成立连锁董事会,禁止一公司为消除竞争而购买另一公司的股票。该法案规定公司负责人个人必须对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行为承担责任。1850年国会对该法作了修订。禁止一公司为垄断目的购买另一公司的资产。但该法与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一样未能有效地制止垄断的发展。参见企业联合和合并。